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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用迹字韵成一首呈判府》

作者: 陈与义
风雨一叶过,黄花已陈迹。
人贫交旧疏,岁暮日月疾。
贪人积胡椒,智不到鬼录。
那知庾郎菜,地瘦饱金玉。
不如学服气,清座了晨夕。
尚余烟月债,驱使入吟笔。
晚逢葛先生,怜我出无仆。
借车得时诣,谬窥文字籾。
谈诗不知疲,或作夜半客。
挥毫写珠玉,治郡盖余力。
不羡江千万,不慕李八百。
愿传公句法,容我附风翼。
城东刘子政,著书方满屋。
昨示一篇诗,三日叹未足。
仍闻供笔砚,家有樊通德。
但恐裴公门,从此近舍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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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陈与义简介
      陈与义(1090年—1138年),字去非,号简斋,祖籍京兆,其曾祖迁居洛阳,遂为河南洛阳人。北宋末为地方府学教授、太学博士,南宋初为朝廷重臣,著名爱国诗人。陈与义自幼聪明好学,善诗文,为同辈所敬重。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登上舍甲科,授开德府教授,累迁太学博士,进符宝郎,不久贬为陈留郡酒税监。金灭北宋,陈与义辗转逃亡至南宋都城临安(今浙江杭州),为礼部侍郎。不久,以徽猷阁直学士知湖州(今浙江吴兴)。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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