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古诗文网 > 李翱 > 李翱作品

《断僧通状》

作者: 李翱
上岁童子,二十受戒。
君王不朝,父母不拜。
口称贫道,有钱放债。
量决十下,牒出东界。
  • 上一篇:又判争猫儿状
  • 下一篇:判僧云晏五人聚赌喧诤语
  • 作者李翱简介
      李翱(772-841),字习之,陇西成纪(今秦安县北)人,是西凉王李暠的后代。自幼“勤于儒学,博雅好古”,写文章注重气质。25岁时,在汴州与韩愈相识。从此,追随韩愈,勤奋好学,博学有才,并娶韩愈侄女为妻。他与韩愈经常在一起,谈文论学,写作古文,维护儒道,反对佛老,发表文学主见,积极倡导古文运动。德宗贞元十四年(798),李翱中进士第,初任授书郞,后三迁至京兆府司録参军。宪宗元和初年,转国子博士、史馆修撰...详细>>
    李翱更多作品

    同时期人物


    返回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