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古诗文网
宋
>
刘克庄
>
刘克庄作品
《送曹守司直二首》
作者:
宋
刘克庄
已满葵丘戌,民犹借一年。
何曾拔薤本,亦不用蒲鞭。
羡帑留修泮,公厨少起烟。
今无采诗者,付与后人传。
上一篇:送曹守司直二首
下一篇:送潮阳方主学
作者刘克庄简介
刘克庄(1187~1269) 南宋诗人、词人、诗论家。字潜夫,号后村。莆田(今属福建)人。初名灼,师事真德秀。宁宗嘉定二年(1209)补将仕郎,调靖安簿,始更今名。江淮制置使李珏任为沿江制司准遣,随即知建阳县。因咏《落梅》诗得罪,闲废十年。后通判潮州,改吉州。理宗端平二年(1235)授枢密院编修官,兼权侍郎官,被免。后出知漳州,改袁州。淳□三年(1243)授右侍郎官,再次被免。六年(1246),理宗以其...
详细>>
刘克庄更多作品
《送潮阳方主学》
《送曹守司直二首》
《送陈德刚舍试》
《送参议滕告院挂冠》
《送陈德林巡辖》
《送舶使王监丞》
《送陈亨叔县丞》
《送伯纪礼部造朝兼简息庵二首》
《送陈户曹之官襄阳二首》
《送伯纪礼部造朝兼简息庵二首》
《送陈户曹之官襄阳二首》
《送表弟方时父》
《送陈监簿造朝》
《送哀粹方岩仲并呈太守汤息庵》
《送陈谏议澈赴边幕二首》
《宋侯和灯夕诗再用韵二首》
《宋侯和灯夕诗再用韵二首》
《送陈谏议澈赴边幕二首》
《送陈郎玉汝赴淮南计幕》
《嵩溪驿》
同时期人物
包拯
岳飞
王安石
柳永
辛弃疾
寇准
黄庭坚
苏轼
李清照
米芾
文天祥
朱熹
宋慈
钱乙
苏辙
返回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