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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嵩律师头陀寺》

作者: 戴叔伦
相传五部学,更有一人成。
此日灵山去,何方半座迎。
麻衣逢雪暖,草履蹑云轻。
若见中林石,应知第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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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戴叔伦简介
      戴叔伦(732~789),唐代诗人。字幼公,一说字次公。润州金坛(今属江苏)人。大历时,曾应刘晏之召,在其盐铁转运使府中任职。建中元年(780),任东阳县令。此后几年,在唐宗室李皋的湖南观察使、江西节度使幕中。后任抚州刺史。贞元四年(788),改任容州刺史,兼容管经略使,在任上去世。他在任地方官期间,较能关心农业生产,史称清明仁恕,有一定的治绩。在大历、贞元间的诗人中,戴叔伦诗是以反映当时农村生活见长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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