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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风诗五篇》

作者:二风诗 元结
理何为兮,系修文德。
加之清一,莫不顺则。
意彼刑法,设以化人;致使无之,而化益纯。
所谓代刑,以道去杀。
呜呼呜呼!人不斯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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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元结简介
      (719—772),字次山,鲁县(今河南鲁山)人。鲜卑族后代。少居商余山,著《元子》十篇。天宝中进士及第。安史乱起,举族南奔,先后避居于(今湖北 大冶)与溪(今江 西瑞昌),以耕钓自全。肃宗朝以右金吾兵曹参军摄监察御史衔,充山南东道节度参谋,招募义军抗击 叛军。代宗朝拜著作郎,后任道州刺史,转容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母丧守制于祁阳浯溪。奉命入京,病逝于旅舍。其诗一反浮华文风,以救时 劝俗为宗旨。他是新乐府...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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